呼和浩特市对食品进行关注

2016/4/26 9:37:11 阅读数:54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静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被称为史上严“食安法”的颁布彰显了政府对治理关乎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也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一周年来,呼和浩特市全面贯彻落实新法,并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努力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落脚点。为此,呼和浩特市从5个方面加强监督、治理,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程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源头治理,呼和浩特市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主线,严格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全市创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基地8.3万公顷,认证无害化、绿色、有机食品14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64个。规范全市26家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经营行为,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重点治理,2015年全市开展食品添加剂、“过期冷冻肉”、进口食品、水产品等30多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中存在的“违禁超限”生产、无证生产、超许可项目生产、违规套用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纸质包装、塑料包、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监督抽查的企业覆盖率达100%;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农村宴席等集体聚餐服务安全监管,首批为20个学校食堂配备了价值100万元快速检测设备。

加强监督抽验,2015年,呼和浩特市食品抽检推行“抽样、检验、问题产品后处理”的“三分离”模式,完成食品抽检6185批次,较2014年增加了4986批次,不合格食品问题发现率为5.19%。建立了以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为技术核心,各旗县区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风险监测体系。目前可开展食品相关检验项目共有5大类248个参数。完成化学污染物监测样品303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样品270份,食源性疾病监测样品313份。

加强依法治理,呼和浩特市组建了市、旗县区两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重拳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共立案2153件,结案2056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1/3,有力震慑了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难点治理,呼和浩特市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规定》,建立农村厨师培训、人员体检、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等制度,备案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服务110余户,有效防范了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促进餐饮服务监督量化等级提升,全市10186家餐饮服务单位中,已完成量化等级评定的8943家。全市取缔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黑窝点”44个,抽检小作坊180户,抽样207批次,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733家,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难点部位得到有效整治。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在全市建设了100个便民市场,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集中管理、规范经营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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