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现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Upload_Map/2010/2011-03-02-08-40-09.doc
二00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