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总局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在执行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局监督司反馈。 附件:/Upload_Map/2010/2011-03-07-08-48-41.doc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