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2011/3/10 8:54:30 阅读数:70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Upload_Map/2010/2011-03-10-08-54-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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