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食品质量相关法规(1982—2007)

2011/3/11 8:46:43 阅读数:521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1982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卫生法(试行)》。 
    198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准化法》。
    198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99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审议通过《产品质量法(修正案)》。
    199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卫生法》。
    199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等各类假冒伪劣产品。
    1996年12月,发布《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1997年5月,发布《农药管理条例》。
    1997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动物防疫法》,禁止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1997年9月,农业部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
    1997年12月,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1999年5月,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8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2001年5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7月,发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商标法》。
    2001年10月,财政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200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产品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部门制订水果、蔬菜等无公害农副产品国家标准。
    2002年3月,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2002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002年3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2002年4月,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2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002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2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
    2002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2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2003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2006年年底,共有28大类525种食品纳入市场准入体系。
    2003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3年5月,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03年9月,发布《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6月,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2005年8月,颁发《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2005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7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2007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2007年10月23日,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 安全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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