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的通知

2011/3/14 8:42:56 阅读数:56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 
    为加强兽药管理,提高我国畜产品质量和促进畜产品出口贸易,人体健康,我部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及“官方取样程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Upload_Map/2010/2011-03-14-08-42-23.doc
    附件二:/Upload_Map/2010/2011-03-14-08-42-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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