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食品质量认证酒类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2011/4/2 8:34:47 阅读数:48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酒类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相关标准和认证技术规范修订、备案情况,国家认监委对《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CNCA-N-003:2005)的附件1--《酒类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旧版《认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酒类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新版《认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认证目录》实施认证。 
    二、已按旧版《认证目录》获得认证的酒类产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颁证认证机构结合获证后监督进行转换。
    三、旧版《认证目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Upload_Map/2010/2011-04-02-08-34-19.doc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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