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2012年的立法计划,其中《食品条例》、《社区蔬菜网点建设管理规定》等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亮点一
新食品条例 加强“行刑”衔接
市法制办新闻发言人李富莹表示,在食品法制定方面,目前法制办的角色是作为此法规法律事务方面的助手。
目前食品是以国家制定的食品标准为准,如果国家没有标准,则按照地方规定标准执行。目前食品执行中有模糊的地方,相关部门正在对标准进行整合。整合前,执行国家原有的标准。
李富莹指出,本市将在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队伍,专门负责处理违反食品法律规定的事件。
在新的《食品条例》中,会加强“行刑”衔接,即针对一定程度的食品危害进行行政处罚后,达到一定的程度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本市开始实行“行刑”衔接的联系制度,要求有关部门在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后,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进行汇报并配合公安机关予以调查。
亮点二
PM2.5改善列入防治条例
法制办杨红主任介绍说,《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计划在明年出台,本市大气监测以往关注的重点在二氧化硫与二氧化氮方面,但本市PM2.5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严重。
今年立法就将把PM2.5的改善列入其中,专门在立法中纳入了治理办法,将对PM2.5的防治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亮点三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可以撤销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违反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可以预见行政决策造成失误的,立法规定将重大的行政决策予以停止或者撤销。这是今年立法计划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突出的亮点。
市法制办陈翔说,停止或者撤销行政决定是为严重的一种情况,在违反程序,造成较为轻微的情况出现时,行政决策不会被撤销,但会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教育,或者追究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