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络销售食品将受到治理和监管

http://www.5888.TV/ 2012/6/26 10:35:14 浏览次数:514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小樊
近年来由于网络电子商务的兴起,很多人都喜欢通过网络购物,尤其是一些上班族喜爱通过网络购买食品,但这些网络销售的食品,是否真如纪录片里所展示的那样原生态,还有待检验。

    近年来由于网络电子商务的兴起,很多人都喜欢通过网络购物,尤其是一些上班族喜爱通过网络购买食品,但这些网络销售的食品,是否真如纪录片里所展示的那样原生态,还有待检验。广东省政协委员林勇针对网络食品的销售监管,提案建议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制备案管理,采取购物网站承担连带责任等方式。广东省工商局近日答复表示,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广东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政协委员三点建议"网监"
    林勇委员分析指出,网销食品问题多多,网销食品的质量令人担忧,消费维权这个网购老大难问题一直难解决。而《食品流通许可证》只对实体经营场所进行条件审核,目前尚无明文规定对经营食品的网店办理此证。因此,工商部门暂没有依据给网店办理及发放此证,给个别不法商家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容易成为监管的空当。
    林勇委员提出三点建议:一、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完善相关机制。有关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应对每户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制备案管理,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采取购物网站承担连带责任等方式。二、开展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网络食品销售自律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范,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三、强化舆论引导,形成监管合力。一方面通过曝光、发布消费警示、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醒、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工商、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食品质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省工商局:将提供"源头网站"
    省工商局日前答复表示,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广东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局将进一步明确网络经营者须进行实名制备案管理,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将为网络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大型商务网站作为"源头网站",要对所提供服务的网站开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定期检查和更新所服务网店开办者的有关信息,定期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工商部门目前初步建立了全省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今年将以此为基础,结合《关于鼓励支持广东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鼓励个人和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及时更新、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的内容。
    工商局还表示,目前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只有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还没有针对网络经营食品准入和监管的专门法律法规,同时监管手段缺失,监管依据不完备,工商局拟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网络经营食品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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