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产,落实公司《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现对高空抛物这一违法行为做如下补充:
1、现场或监控查实高空抛物者,每次处以500元违规款并停电处理,超过三次清理出市场,所有租金均不予以退还。
2、高空抛物未能发现肇事者,按整栋住户或商户连坐方式,共同承担责任。
3、高空抛物整栋连坐中如能举报肇事者,经查实后,只处理肇事者,其他人员免责。
4、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及火灾事故,一律按国家现行法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未能落实肇事者按国家法律规定中,对整栋商户或住户连坐方式处理责任事故。
5、工作人员巡查中,要求当场清理长不超过24小时,拒不清理者按公司现场巡查制度违规要求对商户进行处理。
6、商户自行检查房顶易燃物品,并定期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