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以农贸市场、江鲜馆等水产经营场所为重点,开展长江水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组织宣传,营造氛围。将《禁止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告知函》迅即传达到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水产经营者,将告知回执收集到位,并将禁捕禁食禁售告知函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同时督促经营者对带有“长江”、“野生”等宣传字样的店招、广告牌、菜单予以拆除、清理。二是摸清底数,落实检查。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水产经营单位的门头店招、菜单、水族箱、冰柜等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水产品的索证索票等项目进行规范,确保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目前对主城区农贸、批发市场及20余家餐饮单位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法销售长江水产品的情况。三是组织力量,专人执法。对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违法行为适用法律进行梳理。对涉嫌违规销售长江水产品的,将时间督促相关单位下架处理。加强网络销售平台监管,对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配送等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