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切实达到规范经营的效果,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特殊食品经营户开展特殊食品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执法人员以食品零售企业、商超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对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资质、是否设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张贴警示用语,是否建立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存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等进行查看。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业户四家,通过检查发现,其中个别经营户存在未设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未张贴警示用语、饮料促销区域存在保健食品未能与普通食品分开摆放,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放置儿童成长奶粉,未能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开摆放,导致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