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阿胶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011/10/12 10:06:00 阅读数:140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小刘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食用阿胶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冀质监函[2009]740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意见如下: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的规定,阿胶属于卫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应按保健食品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能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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