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努力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以此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未来四年,昆明市将争取创建3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5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3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7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县(区、市),13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50个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食堂),500个市级和县级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单位。昆明市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昆明市还将对示范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创建办每年定期对已授牌单位进行检验考核。对、省级示范单位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由省级示范创建办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再申报验收;对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按创建工作有关要求,视情节给予警告、取消示范称号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