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政府制订出台《食品药品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2012/5/14 8:37:18 阅读数:54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小于
    为切实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浙江省桐庐县政府制订出台了《桐庐县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
  工作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贯彻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制,明确了排查清理工作中县工商分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等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乡镇(街道)、开发区纳入辖区排查工作主体。排查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对初级农产品、水产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此次排查清理分3个阶段,一是组织准备阶段,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印发本系统排查清理专项方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方案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隐患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二是集中排查清理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落实长效管理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应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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