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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推行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四专”管理机制
2012/8/29 9:00:40 阅读数:492 信息分类:
保健食品 编辑:小于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规范药店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推行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四专”管理机制。
一是做到专人管理。医药连锁经营企业决策层确定专人负责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工作,并研究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顿规范提高的措施;医药连锁经营企业应当落实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工作责任;单体药店负责人即为保健食品销售质量管理负责人。
二是专区销售。建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区域划分明显,标志清楚,销售专区内无保健食品外的其他商品。
三是专册登记。建立专人负责制和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保健食品专用台账,进行专册登记。
四是专档管理。建立保健食品销售专门档案,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