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将为地区确立完善的食品标准措施
2013/7/8 10:33:49 阅读数:478 信息分类:
食品加盟网 编辑:小樊
在食品安全建设方面,澳门地区一直坚持针对特区的行业发展特点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条件。经过约2年的酝酿,澳门食品安全法日前在立法会通过,并于今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食品的安全进行了严格规定,需囊括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安全标准。澳门食品安全学会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希望这种标准的规定,能从法律的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的隐患,防止出现黑心食品无检测标准的现象。
该法律从5个方面表述食品安全标准,几乎囊括了所有食品安全的标准。包括: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须有限量规定,如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其它物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品质要求。
澳门立法者们非常强调执行“食品安全法”的重在预防。于是,澳门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行政违法行为会被罚款5万元至60万元。如果生产经营伪造、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使用废弃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尚未对他人身体完整性造成危险,也构成“食品安全法”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参与这些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人士均将面临重罚。
假如生产经营的食品对他人身体造成危险,即触犯了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处5年徒刑,或处以600日薪金的罚金。澳门按其每日薪金收入确定罚金数目,每日50-1万澳门元,即可被罚600万元。凡是拒绝执法人员、不遵守有关法规命令,可能构成加重违令罪,刑期增至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