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不断巩固在食品建设方面的基础

2013/8/19 9:43:34 阅读数:631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提升需要国家监督部门从多个方面提升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水平和制度,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等出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巩固食品安全基础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的建设基础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为了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研究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在各学院原有食品安全相关的研究机构、人员基础上整合成立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同时与清华大学以及中国农科院、环保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所属的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协同创新中心在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本次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的举行,是双方展开实质性合作的成果。
    张勇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面临各种制约因素。要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应抓紧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不断挖掘管理、科技、法制、文化等各种支撑要素,合力巩固食品安全基础。高等院校等智力支持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是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加强合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创新性举措,具有示范意义。国家总局将积极支持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双方在食品安全政策研究、理论探索、法治完善、人才培养、信息共享、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政产学研用”结合 培养复合型人才
    人才建设是推动国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表示,作为新中国创办的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并为此提供及时有效的智力支持,输送专门性复合型食品安全治理人才,为这一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尽自己的努力贡献力量。为此,以食品安全治理为问题导向,充分整合人民大学法学、经济、农村发展、公共管理、环境、新闻、国际关系等相关学科食品安全方面的学科优势,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环保部等所属的科研单位共建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合理组建和高效运行,关键在于实务部门的指导、信任和支持。
    陈雨露表示,在中心的建立过程中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相信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支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一定能够运作良好,成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领域中的国家智库、专门人才孵化器、理论研究高地和级的公共信息和交流平台。
    随后,举行了《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主持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负责人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情况,各位专家、学者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发表了看法。群策群力,收获颇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利明先后发表讲话,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表示双方将进一步落实合作细节,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为食品安全这一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的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支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的同时,还将鼓励和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培训,共同培养适应监管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双方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坚持“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治理政策智库的作用,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开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依法治理进程,改革创新食品安全治理人才培养机制,开发适应食品安全治理需求的教学大纲和实务训练课程,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积极汇总梳理各方面的食品安全信息,积极推进学界、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与国外食品安全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企业等优势与活力,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科学流动,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教育部社科司司长张东刚,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冯惠玲,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利明教授等到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综合司、法制司、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新闻宣传司等司局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法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系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各位专家、学者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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