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现问题,交易平台将负连带责任

2013/10/31 9:17:30 阅读数:68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宋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购也逐渐渗入各个领域,许多平台都在进行食品在线交易,但是由于网销食品准入门槛低、地点不固定、缺乏正规手续,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混杂等原因,导致网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消费者的重视。
    据媒体报道,日前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和补充。
   

    其中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以及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监管方式。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送审稿中,对食品网络交易监管进行进一步说明,《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某一交易平台购买了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该交易平台将负起相应的连带责任,在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之前,该交易平台需要出面,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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