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六项禁令确保食品社会共治

2013/12/3 10:56:56 阅读数:47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荣俊

  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就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问题做了相关情况的介绍,并将打造廉洁的食品药品管理队伍,给监管人员戴上“紧箍咒。

 
  截至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人员不足4000人。面对这一情况,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规定,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设立食品安全总监。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在国内属首创。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四大类20大项87个小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该局还将承担食品生产、流通的行政审批工作,年均办理审批件近1.3万件。
  为确保依法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项禁令》,对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执法不公、监管不廉、服务不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给监管人员戴上“紧箍咒”、架起“高压线”,谁也触碰不得,否则就会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具体工作中如发现执法人员收受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或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拖延受理、审批时限,利用权力吃、拿、卡、要等行为,都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外,除了成立廉洁高素质监督管理队伍外,为有效的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医药企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监督平台”。通过该平台,企业可自助申报登记、查询相关审批信息等。该平台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表式申报”、“多样化、差别化”服务,避免了一次性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办理审批件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对审批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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