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各地婴幼儿乳企整改必须在明年6月前落实到位

2013/12/4 9:15:50 阅读数:460 信息分类:饮料招商网 编辑:荣俊

  婴幼儿奶粉安全是全国关注的焦点一,也是国家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日,有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于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
  此次《规定》还明确要求,各个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大力度督促婴幼儿乳企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相应规章制度,于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监督检查。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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