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甘肃食药监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在全国率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实施。据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表示,《办法》要求抓好两个重点:一个是“抓证明”,另一个是“抓经营主体”,即企业和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运输农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准出证明,要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来源、供货商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以备追溯。
此间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食药监局局长高建邦介绍该《办法》称,主要明确了甘肃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的范围、环节及方式,使农产品从标识上能够识别,从包装上能够辨认,从生产过程上能够查询,从质量安全上能够追溯,从责任主体上能够追究。在追溯步骤上,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先行追溯,率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在追溯方式上,先以产地证明、索证索票等纸质追溯为主,逐步实行电子档案、条码标识信息追溯;在追溯环节上,主要追溯农产品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储存环节和运输环节,确保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
高建邦说,《农产品追溯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在追溯示范区建设、标识包装、检测设施设备、宣传培训、追溯信息平台以及激励、奖励政策上予以扶持和支持,强化地方政府推行追溯制度的责任,监管部门有监管力量和手段,生产和经营主体能够有条件、有能力建立追溯制度。同时,规定了生产主体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明确了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对接,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动物产品追溯的办法。提出要建立不合格农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制度。
妥建福说,甘肃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具有一定的条件和经验,但也存在一定困难。他说,由于农产品生产涉及千家万户,经营主体分散,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包装难度比较大。近年,甘肃在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工作上,主要开展质量追溯试点,在榆中、武山、永靖等县区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及产地准出试点项目,对试点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者实行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
发布会当日,甘肃食药监还对外公布制定的《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制定了《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溯问题食品源头,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程度降低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