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五项措施严管食品保质期

2014/4/16 10:44:04 阅读数:62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治文

  4月14日,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系统强化5项措施,做好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以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

  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强化5项措施。强化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及时自查清理、设定专区保存、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建立台账备查4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严控源头,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突出重点,对食品供货商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涉嫌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或相关线索,及时追根溯源,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搞好结合,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以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辅相成,整体推进。
  精心组织,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常抓不懈,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为了让生产经营企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山东省食药监局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生产经营企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4项主体责任。
  及时自查清理。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主动退出市场。
  设定专区保存。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的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
  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建立台账备查。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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