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主要是农村市场上面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增多,必须及时 的进行有效地监管,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就联合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一是摸清“存量”。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台账 、档案,切实掌握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二是激活“增量”。在积极培育农村食品市场主体的同时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是铲除“黑量”。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 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重点指向食品小作坊、 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 范围,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 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 管部门。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 和仿冒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 ,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 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肃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 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 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 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
针对市场上面,存在的问题,相关的单位一定要及时的跟进落实,将食品安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真正的解决,不 断地净化食品安全的环境,提升人们的整体饮食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