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是我国粮食生产重要的大粮仓,相关的食品安全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面,对人们的健康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黑龙江省是粮食大省的实际,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重点突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采取八项措施着力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控水平。
一是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监管体系不健全、经费不落实、监管能力弱等问题。全面推进将包括中央事权粮食在内的各类原粮和政策性成品粮油的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强化地方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
二是推行粮食质量安全分级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实施粮食质量安全属地检查、交叉检查和分级抽查等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军供粮、退耕还林粮等政策性成品粮及“放心粮油”的质量安全抽检。统筹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全面抽查、专项抽查、随机抽查和日常抽检等多种方式,履行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
四是切实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收购处置工作。加强粮食收购把关和出库检验,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重金属及真菌毒素等超标粮食的收购检测和处理工作,妥善处置库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严防流入口粮市场。
五是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开展对收获粮食常规质量、内在品质及卫生项目的监测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好采样及检验工作进度,改进监测方式,样品代表性,提高监测时效性。
六是全力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系统无风险”的原则,统筹规划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体系建设,积极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招投标管理,按期完成年度粮油检验技术装备建设计划。加强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和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检验数据公正、准确、有效。依托现有资源研究建设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重点抓好卫生安全项目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七是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追溯技术研究。按照国家库存粮食识别代码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有机链接粮食收获、购销、储运、加工和消费全过程,实现粮食的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原因可查明,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同时进一步推进落实粮食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粮食收购码单、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出证索证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与完善粮食质量档案,为实施识别代码和质量安全追溯提供工作基础。
八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纳入本层级监管的粮食经营者,要加强质量安全督导,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提升自有检验能力或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控。加强培训教育管理,定期对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粮食质量安全政策、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岗位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要督导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收购质价政策,严格落实粮食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储粮技术规范、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粮食安全 ,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只有不断的提升行业的治理水平,才能不断地推进市场的整治力度,帮助人们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