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超市购买食品时,看重的就是食品安全。日前,记者从成都了解到,成都市消协组织义务监督员于近日对成都市20家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消费暗访,发现个别经营者存在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配料成分、生产日期、保存日期标注不明,食品没有检验合格证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如何辨别预包装食品是否合格。对此,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检查食品外包装标签,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相关规定,食品标签必须清晰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应该标注在显着位置;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此外,成都市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消费常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市消协呼吁: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加强自律,自觉强化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人”,积极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