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2015/1/13 11:09:29 阅读数:798 信息分类:食品饮料 编辑:小宋

    在2014年比较具有意义的一项政策规定是修改了包装饮用水标准。
    饮用水在饮料业占有很大市场,如此之高的市场占有率,让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对新国标充满了期待。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究竟有哪些变化?又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按照新发布的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在新版包装饮用水国标中,微生物限量部分并未提及菌落总数,仅有大肠菌群限量和新增加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限量。对此,有些企业和消费者感到困惑,是不是标准降低了?
    其实,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回应消费者对于上述抽检的疑问时,已经涉及大肠菌群问题。当时,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专门发布公告称,“生产过程管控菌落总数意义重大,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均未设立菌落总数指标。我国专家和政府2014年在对食品质量菌落总数过高解读时明确,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属于致病菌指标,并非食品安全性指标,通常用来进行生产过程卫生状况管控。”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认为,“菌落总数虽然不需要作为产品安全指标控制,但并不意味要放松管理,而是要参照国际做法,在生产过程加强管理,以发现质量管理漏洞,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GMP、HACCP管理体系尤为重要。”
    虽然新国标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但是,相关企业仍格外关注此次标准的发布,一家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吕飞连续几天在自媒体上转发相关消息。此次新规对我们企业没有影响,即便是涉及天然矿泉水,我们当前的指标也全部符合要求。
    而另一家包装水企业的内部工作人员则透露,目前公司并没有明确的产品调整计划,还需要等待新规进一步的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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