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们的健康权益,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监管,对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营销”的形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欺诈高价推销保健食品,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造成严重危害,群众反映强烈。
某些会议营销举办者,在明知该产品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前提下,披着“合法”的外衣,租赁宾馆、酒店、电影院、体育馆等会议场地,采取小礼品赠送手段,引诱消费者特别是分辨能力较弱的老年朋友参加一些所谓的养生保健讲座活动。其间,组织者往往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增强其可信度。同时虚构或混淆保健食品原料,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功能,导致销售的保健食品价格明显超过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组织者精心布局,营造现场热烈气氛,极力蛊惑消费者以达到现场销售的目的。
通知要求,对会议营销涉及的保健食品,出现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质量问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保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