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难在没有具体的责任制,将问题落实到个人,相信每个厂商也不会存在侥幸心理,将食品安全置之不理。近,山西省食药监局印发《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工作指南》,为各级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了监管指导服务和实践借鉴参考。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山西省食药监局结合实际编写的工作指南共分制度内涵、概念解析、体系建立、应用范例四部分,对新法规定的制度内容含义、法律概念术语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体系建立的目的要求、内容重点、步骤程序和具体实践范例进行了详尽表述,对引导规范各级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入推进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示范性。
山西省局下发通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法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法律要求付诸实施;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今年10月1日前建立起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求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食品可追溯;要求加快建成市级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监管信息完整准确。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加强跟踪检查,加快建设信息化平台,使问题可追溯,将有利于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