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近日陕西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简称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据了解,此次应急预案主要针对我省境内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已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统称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安委)统一领导和指挥,省食安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县级以上食安办的指挥下进行先期处置,经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分析评估,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食安办会同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向本级食安委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本级食安委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Ⅰ级应急响应由组织实施;Ⅱ级、Ⅲ级和Ⅳ级事件分别由省级、设区市级和县级食安委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处置。当发生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时,原则上按非响应程序处置,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