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牡丹籽油和元宝枫籽油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 真:010-64047878-2231 邮 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Upload_Map/2010/2011-02-22-08-51-14.doc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