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大检查。通知指出,日前有媒体报道我省个别营养餐试点县向学生供应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决定开展营养餐工作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将以饮食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招标采购环节、资金管理等方面作为检查重点。
省教育厅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2〕23号)有关要求,于2016年12月27日前全面开展自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1月上旬对辖区试点县开展重点检查。2017年1月中旬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县自查、市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实施督导抽查。
省教育厅对涉及学生营养餐工作中食品安全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问题决不姑息迁就,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违纪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