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食品发展 服务百姓生活
诚信责任 合作共赢
协会简介
重庆市食品批发业协会是由在渝投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行业性、全市性、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在重庆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食品批发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经重庆市民政局渝民社字[2015]1514号和的批准,于2015年2月28日正式成立。
协会宗旨
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促进本市食品批发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
协会组织结构
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会长办公会 协会秘书处
会员类别
会长单位 常务副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会员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持有重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个体经营者。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企业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协会秘书处对申请入会企业进行走访了解;
三、将入会企业资料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会长批准;
四、缴纳会费,成为正式会员,由协会颁发会员牌匾和会员证书。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单位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本会编辑及转发的有关报刊,信息等资料;
3.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4.对协会的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完成本会委托办理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6.在协会网站刊登企业及产品的简要信息;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理事单位的权利:享受理事单位的权利与服务(具体参见服务细则)
三。常务理事单位的权利:享受常务理事单位的权利与服务(具体参见服务细则)
四。副会长单位的权利:享受副会长单位的权利与服务(具体参见服务细则)
五。常务副会长单位的权利:享受常务副会长单位的权利与服务(具体参见服务细则)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积极向本会刊物投稿;
4.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产品质量、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批发渠道食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5.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监督举报食品隐患,制止违法行为,为规范食
品批发行业贡献应有的力量。
6.发展会员
7.每年按规定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协会将以服务会员为原则,帮助会员谋求更大发展,并获得利益。引导和帮助企业注重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大家抱团发展,走一条“通路整合、上下游资源整合、平台整合”的创新之路。在协会与政府、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协会将搭建服务于会员的信息平台:
金融平台
1.银行融资,2.互助基金,3.其他金融服务。
供应链平台
1.生产商,2.渠道商,3.零售商,4.海外贸易渠道。
电商平台
1.线上推广宣传,2.线上在线交易,3.跨境电子商务。
仓储物流平台
1.集中仓储,2.集中配送,3.保税仓储。
公共资源平台
1.行业政策信息发布,2.政企对接。3.商务信息发布,
4.财税、法务咨询,5.食品监督,6.会员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