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保食品

http://www.5888.TV/ 2011/6/7 10:10:18 浏览次数:584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吴

    食品关系你我他,面对这样一个社会问题,必须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进行综合治理。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关键在于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由各级政府出面,成立协调机构,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监管扯皮问题。
  今年是食品法颁布两周年,实施效果却令人堪忧。食品监管中,“多头分段管理”一直被广为诟病。我国食品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食品法并未彻底改变传统的多头分段管理体制,这或许是的立法缺憾。
  食品犯罪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的是危害了国家的公共。日趋猖獗的食品问题,与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监管失控有关,与各类食品标准不一、标准滞后、标准“打架”有关,与少数奸商利令智昏、唯利是图有关。由此看来,食品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与其空喊食品的口号,不如通过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在重建公众的食品信心上下苦功,不如在建立健全食品监管机制上下苦功。
  食品涉及各个部门,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关键在于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细化各监管机关的职责;明确各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使其有责有权,能有效实施监管;由各级政府出面,成立协调机构,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监管扯皮问题。
  食品治理要打持久战,不要热衷搞突击整治的运动战;落实企业食品责任人的责任,增强意识和守法意识;强化政府监管,在各个环节上严把关口,加大监管投入,增加重点产品抽查力度和检查批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快建立健全食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继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影响食品的深层次问题。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笔者认为,食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社会问题,必须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和创新食品领域的社会管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命题之一。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从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着力加强和创新食品领域的社会管理,重视食品监管的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合力,妥善解决食品监管这道难题。
  危害食品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打击危害食品犯罪活动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既要造成声势,更要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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