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多措并施 整顿餐饮食品

2011/11/18 8:39:01 阅读数:536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小餐饮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据了解,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1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积极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截至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05人次,执法车辆4078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经初步整治,为1760家餐饮服务单位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其做法:
  一是构筑监管网络,实现监管全覆盖。始终坚持监管重心下移,在全市各街(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聘请394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采取以街(乡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站,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建站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网底。将包片监管与巡查相结合,实施“岗位、责任、目标”到人,工作人员分片监管,设立监督岗,监督人员挂牌上岗、公示,实行职责、对象、目标“三定”,并与绩效目标挂钩,长期轮流驻守。
  二是加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出台《饮食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要求》,采取服务上门、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等方法,帮助小餐饮单位规范硬件设施、制度上墙、证照公示、票据管理等。对经积极整改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劝其转向经营。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经营。在无证小餐饮整治行动中,联合工商、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办证条件或拒不整改的经营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已取缔无证经营户2130家次。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逐步整治规范。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各分局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区域。全市通过指导与治理整顿,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无证餐饮蔓延的势头。
  五是力推“信息公示制”,鼓励社会监督。在全市小餐饮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公示栏,信息涵盖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内容。通过信息公示、挂牌、引导消费者到餐饮条件较好、信誉较高的餐馆就餐。目前,已有93%的有证小餐饮落实了信息公示制度。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管理,统一印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记录本》、《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等工作台账20万册,免费发放到餐饮服务单位,并重点对小餐饮食品原料的索证验收台账加强专项检查。
  六是推行“五常法”,开展示范创建。在江汉区召开推行“五常法”管理现场会,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再巩固”的原则,部署各区开展餐饮服务“五常法”的推行工作。在示范创建工作中,通过推广“公示制”、“五常管理”、“台账制度”等举措,使小餐饮示范单位初步达到管理制度化、经营规范化、设施标准化、摆放条理化、环境优美化的目标。目前,各区已上报14条餐饮服务示范街、130家小餐饮示范店。打造了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区域和示范点,培育了一批食品安全达标、质量过硬的小餐饮单位。
  七是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与街镇食安办、街道居委会联手,定期或不定期对餐饮业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将业主自律作为巩固和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逐步提高小餐饮整体水平。全市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课堂176场次,培训人员达到4047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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