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国家食药监依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委托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依照工作计划,到本月20日左右,将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届时,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出炉时间不会太久,之后还将请多方面专家进行研讨。
徐景和表示,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专家提出的建议很多,如能否把有奖举报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能否把风险交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还有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增加责任保险制度和现代追溯制度等。对于这些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起草修订过程中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
“我希望凝聚大家的智慧,使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我们整个的食品安全制度,经过若干年的努力,能够成为全世界的监管制度之一。”徐景和表示。
小作坊是食品监管难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主要起草人李援表示,眼下,我国达到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72%。规模以下10人以上的食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18.7%。两者相加,市场占有率达到90%左右。把这一部分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住,全国食品安全的大局基本上就稳住了。然而,我国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60%,虽然市场占有率仅约9.3%,却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点和监管的难点。
李援表示,我国食品产业在加速发展,规模以上的大型现代食品加工企业会不断增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应鼓励发展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食品规模生产经营,改变小而分散的作坊式生产状况,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企业和预包装食品,把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大才好监管,做强才更安全。
行业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全程治理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指出,新版食品安全法将把风险治理理念贯彻到底。他提出,风险治理内涵非常丰富,如积极预防、犯罪治理、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等。
“比如食品安全能不能分类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可能按照风险来分类是的方式。”徐景和表示,这意味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业或企业,即风险系数较高的单位将和风险系数较低的单位实行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监管方式。
鉴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不高的现状,北京市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处处长冯源建议,统一设置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同时授权各省市建立各自的专家委员会机构,将对现实执法、现实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会产生良好作用。
徐景和表示,当下的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不是政府“一龙治水”能实现的,因此应建立好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协同的理念,实现食品安全法律和其他法律之间的良好衔接,真正实现全程治理。
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制度
近几年来,随着食品问题不断地被曝光,食品质量安全和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让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这个问题我们监管部门是正视的。
我们不仅要在监管上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严格的科学监管制度,也要看到这是社会监督加强的表现,公众参加度增加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持,老百姓更需要知道哪些是好的,可以选择的,这一点我们也将加大宣传力度,并拓宽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渠道。
当前,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之后,食品安全将总体上分为两段式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农业部门管理;食品进入市场之后的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这将有利于我们解决以往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等问题,努力做到监管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