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将开展为期一年食药“利剑”行动

2014/4/14 11:08:07 阅读数:63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荣俊

  近日,青海省食药监联合食安办召开全省食药安全视频会议,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青海省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利剑”行动,从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各环节着手,重拳出击,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行动从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摸底排查、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互衔接,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在检查中凡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召回并监督销毁。
  此次行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将目标细化为五个专项,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一是以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配制酒、蜂产品、枸杞、糕点、食用植物油、食醋等为重点产品的食品领域,突出打击“两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无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以餐饮具清洗、超量添加、学校食堂等为重点的餐饮服务食品领域,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
  三是以、辅助降糖、缓解体力疲劳等产品为重点的保健食品领域,重点检查全省各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批发、零售(商场、药店、专卖店)等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类、辅助降血糖类和缓解体力疲劳类等易非法添加保健食品产品,查处保健食品扩大宣传、虚假广告和会议、讲座销售等行为。  四是以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为重点的药品化妆品领域,重点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包括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用氧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对原药材和成品进行抽验,原药材不少于5批次、成品不少于3批次,确保安全。同时,加强药品流通领域信息收集、监测、分析和处置,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的电子监管工作,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赋码上网管理,对产、购、存、销真实数据随时进行电子监控。
  五是以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为重点的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申报注册资的真实性、可靠性,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打击无证、虚假资料、伪造证件、无经营许可证销售、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等的行为。
  据了解,青海省此次行动将会把扶优扶强与打假治劣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力培育企业和放心品牌,开展“放心品牌”评选活动,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褒奖,引导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经营,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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