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不断地提升食品质量的情况下,也要对于行业的监管措施,不断地进行改革,来提升市场的活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省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要求, 结合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把4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项目下放给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次下放至市(州)局的食品生产许可产品有:粮食加工品,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 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包括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蔬菜制品,包括蔬菜制品、酱腌菜。炒货食品及坚果 制品,包括炒货食品、坚果制品。
自2014年9月1日之日起,市(州)局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以上四大类 食品的申请受理、现场核查、档案管理和审批发证工作。省食药监局不再受理上述食品类别和申请单元的食 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已批准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效力至许可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届满后需延续换证 或变更许可事项的,由市(州)局审批发证。
当前正处于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时期,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做好下放食品生产 许可项目审批承接工作。衔接工作中遇到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等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当 地政府的理解和帮助。遇到具体业务疑难问题时,可以向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咨询,食品生产处予以全力 支持配合。
积极地下放审批权力,将会有效地提升市场的活力,对于食品行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