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农村宴会监管 提升食品水平

2014/10/15 10:01:02 阅读数:465 信息分类:食品加盟 编辑:德林

  农村的红白喜事往往都会有较大的宴会,很多宴会由于条件等的约束,在食品的质量管控上面,也是有很大的隐患的。

  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我省日前出台了《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提出自2014年11月1日起,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并对乡村厨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家庭或非食品经营场所举办的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并主要由乡村厨师、流动餐车或举办者自行承担加工烹饪的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办法》规定,农村集体聚餐将实行报告登记制度。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监督员现场指导。现场指导人员应提前一天对聚餐活动所用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以及厨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加工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卫生条件较差或设施设备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同时,这次还对乡村厨师也做了详细的要求,将禁止患有相关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该行业,并对他们进行了备案,来食品质量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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