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食品药品安全,日前,福建出台《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从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要点、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九个方面,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了各类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福建为规范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推进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标准化和方式合成化,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称《工作指南》),从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要点、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九个方面,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了各类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在“检查要点”方面,明确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等在内的19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性分类。今后检查人员可根据“检查要点”项目与要求,确定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选择相关项目或者全部项目),也可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相关项目。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基层开展“四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了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工作手册,有利于形成全省统一、规范、联动、高效的日常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