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抽样检验。各市局应于2011年1月8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