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广州闭幕,会上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其中对摊贩管理给出了新的规定,小贩可在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到街头合法摆卖。
条例规定,小贩可在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到街头合法摆卖。该卡的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经营食品类别以及食品原料来源的说明、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这些资料要递交给食药监管理部门,后者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拿到登记卡后,小贩可以在划定区域进行摆卖,但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而划定区域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并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区域内摊位的分配。
对小摊贩要严加看管,人们的饮食安全,努力创建和谐健康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