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本会名称为合肥市副食品行业协会。英文HeFei Non-staple Food Trade Association.缩写HFNFTA.
第二条:合肥市副食品行业协会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全市副食品行业的民间性的行业组织。是以全市从事副食品生产和流通的骨干企业为主体,吸收行业内部分信誉高、效益好的各类企业联合组成和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坚持改革开发放的方针,发挥行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反映企业的情况和呼声,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维护会员单位的利益,为会员单位办实事、服好务,促进会员单位之间团结合作,推动全行业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合肥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合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地址设: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中心21楼2111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任务是:促进行业协会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交往,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推进行业各企业间多方面的合作,发挥全行业的群体优势,为繁荣经济、稳定市场服务。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 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 调研和综合本行业的情况和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规
划、政策、立法等问题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反映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 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各会员单位遵守社会道德风
尚,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行业信誉;
四、 注重行业食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倡议、公约、媒体宣
传和行业社会监督等实现全行业自重自律;
五、 收集整理副食品行业市场信息和会员单位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
创办多媒体信息刊物,开展本行业内外的信息交流平台(行业网站)及副食品市场的调研、预测,为各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六、 开展会员单位之间业务经营、企业管理、改革改制等诸方面的
工作交流和经验介绍,推动全行业各会员单位共同发展;
七、 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宣传各会员单位的企业形象,大
力推广本地的品牌和产品,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的同行企业联系沟通,为会员单位牵线搭桥。
八、 办理政府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委托,
提供相关方面的专项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主要由从事副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会员所组成,其他与副食品行业关系相关密切的企业如果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也可作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在本行业中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度;
四、 讲诚信、守信誉、不搞商业欺诈,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遵纪
守法。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
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订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合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