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协会为落实农业开发办协会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有机食品协会决定自2012年起,直接招收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并对所属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有机食品协会章程》和《有机食品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机食品协会将直接吸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入会,畅通入会渠道,壮大会员队伍。
二、协会核发个人会员证(或单位会员代表证),使用有机食品协会统一的“会员登记号”。2012年12月后新申请入会的会员,经审核同意,缴纳会费后即可核发会员证;2012年以前通过地方协会或分支机构入会的会员,应重新填写会员登记表,按规定缴纳会费后,即可换发新会员证。鼓励各地协会和分支机构协助办理原有会员的换发证书工作。
三、协会采用“农业开发办所属协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对所属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在线的会员信息登记、活动信息发布、会员交流,建立网上信息交流平台,提高服务会员的效率。
四、领取新会员证的会员,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享有优先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并可视具体活动享受费用优惠。
联系人:马良
电话:13331188319
网站:www.yjspxh.com
有机食品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