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以来,四川省食药监局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食品生产许可中首次采取证前抽查程序,依法严格行政审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食品生产许可新办申请102件,换证申请268件,对17家的20件许可申请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同时,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一是针对企业缺乏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设备维护及保养不到位、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不规范、存在交叉污染隐患等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责成企业所在地县局监督企业整改落实。
二是对抽查中发现原审查存在把关不严问题的,给予批评警示,同时暂停审查组长和相关审查人员审查资格,经省局组织考核合格后恢复核查工作,对其恢复后的核查企业列入重点抽查对象。
三是对抽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对抽查中连续出现问题两次以上的审查组长及审查员坚决取消其审查员资格。
四是针对企业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省局正在抓紧拟定《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约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