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2016/12/5 10:05:14 阅读数:867 信息分类:速冻食品招商 编辑:婷婷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用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让《条例》深入人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悉,西宁市各级政府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社会治理。各地监管部门按照《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摸清生产经营业态,全面掌握底数,建立基础数据库,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实现全覆盖。在《条例》正式实施后,迅速启动许可和登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职、依法监管,切实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抽检,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同时,落实许可登记责任。在《条例》正式实施后,迅速启动许可和登记工作,通过对食品小作坊的许可管理和小摊贩的登记管理,不断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深入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对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定期开展抽检,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注重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示许可及监督检查、信用记录,用经常化的公开报道工作情况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知情权。对无视法律、无视生命、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让生产者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从源头上食品安全,赢得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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