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审议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议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审议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审议并决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审议并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聘任或者解聘,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
(八)审议并决定本会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二、四、五、六、七、八项职权。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采用聘任制,会长不得兼任。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处理本会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本会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