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本市坚果炒货原料、生产、加工、经营、科研等相关企业服务,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企业的正当要求,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稳妥地发展会员,指导全行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开展坚果炒货行业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行业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剖析典型、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并就行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及法规等问题,及时向行业管理科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报告,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执行。
(三)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制订行约行规,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宣传执行产品标准,建立诚信体系,提高坚果炒货产品的质量和科技水平。
(四)举办各种报告会、交流会、研讨会,以及营销、招商引资等活动;交流企业管理、经营策略、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经验;利用现代科技做好本行业的信息收集与咨询服务;发布本行业及国内外坚果炒货业发展的有关动态及信息。
(五)积极开展各类坚果炒货食品经贸、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拓展国内外同行业之间广泛联系的渠道。加强本行业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部门间,以及与其他行业间的横向联系,为坚果炒货企业和本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会同有关部门,为企业培训技艺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科技、经营管理水平。
(七)开展行评行检,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宣传表彰先进,鼓励本市本行业的企业家为发展我市现代坚果炒货产业不断作出新贡献。
(八)组织本行业企业家积极参与自律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努力为企业和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信形象。
(九)完成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