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十二五”期间,我省已将“阿胶系列产品”列入100种重点医药产品进行培育和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阿胶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创建我省阿胶行业和谐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山东省阿胶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文明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山东阿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企业共同缔结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约是公约缔结者的共同行为准则,同时是对公约违反者进行约束和整改的依据。
第四条 本公约适用于山东阿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企业。
第五条 倡导山东阿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企业外的相关企业共同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自律
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守职业道德,维护阿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主动接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和指导。
第七条 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社会意识。
第八条 确保产品生产、经营质量,杜绝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坚持严格按照法规、规范要求进行采购、生产经营,从源头保障质量,不掺杂使假,不违规生产,不违规经营,维护行业秩序和
第九条 企业自觉接受消费者、阿胶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严格遵守行业协会章程,依法维护协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积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阿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之间团结与协作,增强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正确处理相互竞争与友好协作、自主经营与行业自律、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努力达到互惠互利、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保护和尊重合法知识产权。积极申办注册企业自主商标、产品专利,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尊重他人所特有的产品品牌、商标、企业标记、名优标记,不假冒和仿造他人产品或包装,不套用他人的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不损害他人形象。不以虚假广告宣传,不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来损坏、抵毁他人名誉和利益。
第十二条 公约缔结者要互相监督履行公约情况,发现违反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权向执行机构反映情况、提供证据。
第十三条 经执行机构查证确属违反公约的,要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执行机构有权提请有关执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处理,并在行业内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 尊重技术、尊重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尊重他人的产品品牌、商标、企业和名优标记,不套用他人的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不做损害同行商业信誉的事情,不散布损害同行商业信誉的言论。积极申办企业自主商标和产品专利,维护自身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