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会员企业,食品、药品相关科研、检测单位,省、市食品、药品相关协会(商会),有关单位及医疗机构:
为落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重要指示,传承、发扬和保护传统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在今后将建立“中药材秘方、验方评价认定体系”、“中药材生产基地评价认定体系”以及“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以提高中药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发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中医药价格体系。为推进工作开展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食品(医药)行业协会党委要求,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和广东省南昆山中药研究院健全广东省中医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传统中医药文化,致力于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服从评委会有关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二)具有丰富的中医药知识,在中医药文化历史传承、广东特色中药材道地性、中药材的生长种植、药理药性、中药临床疗效等任一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中医药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限,能够参与相关技术评审工作。
二、入选说明
(一)由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人员成为入库专家人选,经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广东省南昆山中药研究院遴选,择优入库成为广东省中药材专家库专家。
(二)每家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3人。
(三)入选专家根据工作需要,经专项培训合格后,从事评价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3月31日前将《广东省中医药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原件及受推荐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1号楼8楼(510075),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southfp123@163.com.
联系人:张思斯
电话:020-37604193
传真:020-37600217
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
广东省南昆山中药研究院
2015年1月29日